关于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,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,现将2015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.中秋节:9月26日(星期六)、27日(星期天)放假。9月28日(星期一)上班。
2.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调课安排
10月7日(星期三)的课调到10月10日(星期六)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各单位根据此通知做好相关安排,保证调休期间的正常教学、工作秩序。
3.节日期间,各单位要加强值班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。
4.若单位组织集体外出,需将活动负责人、行程、外出人数等情况于放假前三天前报院长办公室备案。外出人员要遵纪守法,注意安全,加强自我防范。
2015年9月16日 |